渾水29日再告指出,網秦針對該公司在10月24日發佈的報告所作出的回應存在大量謊言和。
報告中,渾水稱其列出了10月25日電話會議以及網秦聯席首席執行官奧馬爾汗同日接受福克斯商業新聞網和彭博社採訪時所發表言論中十個最過分的謊言。
渾水所指稱的網秦十大謊言如下:
謊言1:在2007年加盟易達通以前,徐蓉曾在大約6個月時間裏擔任網秦的顧問。
這是一個巨大的謊言,原因是其觸及了我們所作結論的核心,即網秦的最大客戶實際上就是網秦自己,只不過後者被包裝成一家名為「易達通」的空殼公司,而這家公司在名義上有75%的所有權歸屬於徐蓉。
網秦在2013年7月31日寫道:
「徐蓉是如何擁有易達通的?
-在2007年,她收購了75%的易達通股份。
徐蓉是否曾在網秦供職?
-是的。在2007年,當時網秦還是一家很小的公司,沒有很好的人才來負責運作營銷相關事務,因此請求徐蓉加盟公司,以顧問身份來指導營銷業務。她在網秦呆了不到六個月時間,然後就離開了,收購了易達通的股份。」
網秦至少在招股書中也曾說過同樣的謊言:
「易達通的主要股東曾在2006年和2007年間擔任我們公司的顧問,她為我們提供服務,並因此而拿到了特定的股權和顧問費。此外,我們還向易達通提供了免息預付款,目的是為易達通的短期流動性需求提供融資,以及進一步培育我們與易達通之間的長期商業關係。」
而在電話會議上,網秦承認,該公司在徐蓉的離職日期問題上撒了謊;此前我們已經證明,直到2008年她仍舊在這家公司中任職。請注意,(網秦副總裁)馬特·馬西森(Matt Mathison)對她的稱呼是「員工」而非「顧問」。
馬西森在電話會議上說道:「我可以提供有關徐蓉的準確細節信息,但她曾是網秦的員工。事實上,在此前出現的一份做空報告中,我就提供了有關她在網秦供職的詳細信息徐蓉在2006年9月1日成為網秦的僱員,在2008年12月31日從網秦離職。我知道,報告暗示她 持有大量的網秦股份,但這並非事實。但當她離開網秦時,她成為了易達通的多數股東,現持有這家公司的75%股份。」
即使是在兩名投資者在電話會議上要求網秦作出解釋的情況下,網秦也仍在此前撒謊被發現以後持完全的態度,並未給出解釋。請注意,馬西森在電話會議上作出的回應中還有另一個謊言,即直到2008年12月31日以後,徐蓉才成為了易達通的多數股東。
正如我們在自己的報告中所指出的那樣,徐蓉在2006年2月份出任易達通的執行董事,也就是說這一階段中易達通明顯是個關聯方;但在當時,易達通是個身份尚未的關聯方。
謊言2:易達通向中國移動提供網秦的聯繫信息並不意味着網秦和易達通是同一家公司。
網秦十分粗心大意地了一個事實,即易達通實際上就是網秦。我們在自己的報告中指出,有很多例子可以證明,易達通向運營商和各個中國機構(包括工業和信息化部)都提供了網秦的聯繫信息。甚至於,易達通還使用網秦的電子郵件服務器。在電話會議上, 網秦就這個問題進一步撒謊。
馬西森在電話會議上說道:「報告中有關我們業務的一個要素的闡述明顯,即內容合作夥伴與服務提供商之間的關係。網秦與深圳和上海運營商之間擁有非常深厚和良好的關係。我們已經明確披露過一個信息,即我們是易達通最大的內容合作夥伴之一,因此當有客 戶提出投訴時,網秦也需要獲得通知。為了更好地為客戶支持提供便利,除了易達通的聯繫信息以外,我們還給運營商留下了自己的聯繫信息。」
謊言3:易達通向中國國家工商管理總局提交的財務報表並未計入向網秦的付款。
我們在報告中指出了一個謊言,即易達通財報中所顯示的是毛營收數據,而並非其所聲稱的凈營收。網秦希望投資者不會足夠仔細地審閱財報,因此不會發現表明其銷售數據是毛營收。
網秦管理層在電話會議上稱:「易達通財報中提供的是凈營收數字,該數字與其服務所能賺取的一部分收入有關;而並非需要代表網秦等開發商轉給運營商的毛營收數字。」
有三種辦法可以知道網秦正在撒謊:
1)中國服務提供商需要交納營業稅(也就是適用於易達通服務的銷售稅)。易達通向工商管理總局提交的文件顯示,該公司所支付的營業稅相對應的毛銷售額僅為290萬美元;
2)截至2012年底為止,易達通的應付賬款餘額為340萬美元。無論易達通提供的是凈營收還是毛營收數字,其賬目中的應付賬款餘額都應與網秦所報稱的截至2012年底為止來自於易達通的930萬美元應收賬款餘額相匹配;
3)根據中華人民國的通用會計準則,易達通應該毛營收數字,而並非凈營收數字。
謊言4:網秦的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戶分別是聯動優勢科技有限公司和Info2Cell。
在2012年的20-F報告中,網秦被要求提供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戶的名稱,這兩大客戶所貢獻的營收在網秦總營收中所佔比例分別為11%和8%。網秦必須將這個問題翻譯給董事長林宇(微博),然後再把他的回復翻成英文。請注意,奧馬爾·汗並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這進一步證明 他至少也是不太了解網秦的業務運營。林宇聲稱,網秦的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戶分別是UNPay和Info2Cell。
我們假設,林宇所指的是聯動優勢科技有限公司(UMPay),這是聯合所有者之一為中國移動的一家服務提供商。Info2Cell則是一家國際運營商支付處理商。
很明顯,網秦在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戶的問題上撒了謊。在此以前,網秦一直都不願意披露這一信息,看起來之所以肯披露只是因為有投資者在電話會議上現場提出了這個問題。從網秦自己披露的信息來看,其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戶不可能是聯動優勢科技有限公司或 Info2Cell。網秦不得不忙於撒謊,卻犯了一個錯誤。
網秦此前披露,2012年公司營收中有30.4%「來自於無線運營商和移動支付服務提供商」,也就是2790萬美元。網秦,來自於易達通的營收為2020萬美元。在2012年網秦營收中,來自於中國移動的收入為180萬美元。也就是說,僅有590萬美元是來自於運營商或無線支 付服務提供商。2012年第二大客戶為網秦貢獻的營收應為1010萬美元(在總凈營收中所佔比例為11%),這一金額明顯過大;第三大客戶貢獻的營收應為730萬美元(在總凈營收中所佔比例為8%),同樣也明顯過大。網秦就其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戶的身份問題迅速編織 謊言,但其公布的信息明顯是不可能的。
謊言5:渾水認為網秦向中國國家工商管理總局提交的財務報表沒有問題。
在最初公布的報告中,我們詳細描述了網秦在向工商管理總局提交的財務報告中所顯示出的許多明顯欺詐的跡象,包括與網秦最近收購的飛流和國信靈通有關的信息等。馬西森試圖修改最近的歷史。
馬西森在電話會議上表示:「(渾水)稱網秦向工商管理總局提交的文件是符合美國通用會計準則的,因此我不認為在這一點上需要闡明任何東西。」
馬西森本應明白,就我們對網秦財務報告的討論而言,他作出的這一陳述是不正確的。
謊言6:中國公司普遍將所有現金都分類為「二級資產」(Level 2 assets)。
網秦首席財務官KB Teo在電話會議上表示:「在我們看來,事實上將某些資產分類為二級資產是許多在美上市中國公司都會採用的方法,如完美世界(納斯達克股票交易代碼:PWRD)、新浪(納斯達克股票交易代碼:SINA)和搜狐(納斯達克股票交易代碼:SOHU) 等。」
《巴倫周刊》已經揭露稱,這一陳述是錯誤的。《巴倫周刊》諮詢的一位會計學教授對網秦有關完美世界、新浪、搜狐和奇虎(紐約證券交易所股票代碼:QIHU)(網秦在其報告中將奇虎360也列為採用二級資產分類方法的公司之一)的陳述作出了駁斥。網秦管理層之所以作出這一虛假陳述,是因為仍無釋為何公司所有現金都被分類為「二級資產」。
謊言7:網秦的支付門戶運作良好。
我們曾59次試圖使用網秦的支付門戶,但均未能成功;而網秦則否認了我們的這一陳述。如果現在網秦的支付門戶能用,那也只是因為網秦正試圖其欺詐事實。
網秦首席產品官蓋文·金(Gavin Kim)在電話會議上表示:「在我們進行的測試中,我們能在渾水所指的網站上使用支付寶成功訂閱我們的服務。」
我們手頭有59次未能成功嘗試使用網秦支付門戶的全部視頻,並計劃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分享這些視頻。支付寶客戶服務無法通過網秦的支付門戶進行支付,我們為通過支付寶進行支付而作出的嘗試證明網秦又撒了一個謊。網秦將支付寶列為該公司的合作夥伴 ,但支付寶卻否認與網秦之間存在任何合作關係。
謊言8:網秦的安全產品Antivirus 7.0並非「性軟件」(Scare Ware)。
在Antivirus 7.0及其虛假的病毒發現信息等問題上,網秦又撒了謊。事實是,網秦正試圖消費者相信其產品是有用的。
蓋文·金在電話會議上表示:「現在來談談病毒(Virus Broadcast)數據。(渾水)報告指稱,網秦正試圖用戶,具體作是分享兩個最新病毒的信息,這兩個病毒是由名為病毒的功能所報告的。不幸的是,報告並未理解這項功能的設計意圖。 明確地說,一旦用戶安裝網秦安全7.0軟件,那麼該軟件就會在其設備上預裝一個病毒數據庫。此外,在用戶安裝時,網秦還會出於信息用途而打包提供最新的病毒饋送功能。通過將這一功能與安裝文件打包的方式,用戶將不必在安裝完成以後單獨下載另一個文件。這是一項免費的服務,能讓用戶查看我們全球數據庫中所記錄的最新病毒。這項服務並未針對任何特定用戶的設備。因此在用戶進行安裝時,病毒功能將向其顯示最新的兩個病毒。在數據庫更新以後,病毒功能也將提供最新的信息。」
當用戶安裝網秦的軟件時,該應用就會馬上提示用戶稱,網秦在用戶安裝當日剛剛發現了兩個最新的病毒。但是,該應用在長達幾個月的時間裏一直都在向用戶這一信息,給用戶造成的印象是網秦的病毒分析實驗室一直都在找到新的病毒,並對其(付費)應用進行 實時更新。正如我們在此前報告中所指出的那樣,互聯網上有關這兩個病毒的唯一報告來自於網秦的新聞通稿,這讓我們強烈質疑其真實性。
謊言9:網秦不應為重大誇大陳述其市場份額一事負責。
在電話會議上,當被問及有關我們報告顯示其所佔市場份額僅為1.4%的問題上,網秦在很大程度上都支支吾吾地難以回答。但是,很明顯網秦試圖撇清與嚴重誇大市場份額一事之間的關係。我們不認為網秦能逃避有關這些陳述的責任;在我們看來,很明顯網秦是故意向 投資者提供了嚴重失實的市場份額數據,無論數據估測是否來自於第三方。
蓋文·金在電話會議上表示:「現在來談談你們早前提出的有關市場份額的問題。就目前而言,我們公司並未對自身所佔市場份額進行的估測。事實上,我們自己從來都沒有公布一份有關市場份額的報告。」
在網秦的招股書中,該公司援引來自於Frost & Sullivan的研究報告(我們相信,這份報告是網秦拿錢的結果)作為,稱其上市時所佔市場份額為67%。在2013財年第二季度財報公布後召開的電話會議上,網秦管理層曾聲稱該公司在中國移動安全市場上所佔份額為53%左右。
我們所提供的網秦所佔份額為1.4%的估測結果來自於三個城市(一個一線城市、一個三線城市和一個四線城市),都是網秦最好的市場。在電話會議上,網秦董事長林宇披露了該公司表現最為強勁的省級市場:廣東、江蘇、河南和浙江。而我們調查所覆蓋的城市分別是 廣東深圳、浙江寧波和浙江杭州。我們認為,單只是網秦此前有關市場份額的失實陳述就可能已經違反了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10b-5的。
在電話會議上,奧馬爾·汗看起來並不知道網秦表現最好的市場是哪些,因此林宇通過翻譯提供了這一信息,這再次證明奧馬爾·汗並不了解網秦的核心業務。
謊言10:網秦並不是等商標域名的所有者。
我們在報告中指出,網秦擁有的六個域名分別了蘋果、沃達豐集團、NTT、HTC、三星和諾基亞的商標權,但網秦則在電話會議上撒謊稱其並不擁有這些域名,這是很明顯的謊言。
蓋文·金在電話會議上表示:「現在來談談有關黑帽搜索引擎優化的問題。網秦明確否認(渾水)報告中的指稱,即網秦擁有報告中所提及的域名。網秦將分享公司全球業務所擁有和使用之域名的完整名單,凡是願意自己對我們公司業務進行盡職調查的人都可獲得這份 名單。下一個很自然會被問到的問題是,為何這些域名會將流量導向網秦?我們的假設是,有個人或公司有意將這些域名出售給網秦,因此首先要證明它們能成功地帶來頁面瀏覽量。」
我們認為,基於以下三個理由可以證明網秦擁有這些域名:
1.在這六個域名中,有五個都是由的同一個域名註冊服務商進行註冊的,即中國萬網(HichinaZhicheng Technology)。在網秦為其匿名電話卡(電話會議中未提及)網站進行註冊時,也是通過中國萬網(中國萬網總部所在地跟網秦位於 的同一個區)註冊的。這些域名的註冊者所使用的郵政編碼與網秦相同。
2.作為一家安全公司,網秦沒有對將流量導向該公司的個人或公司進行掃描以確認其身份,這一點很反常。
3.網秦永遠都不會獲許收購商標權的域名。如果是一家真正試圖在移動領域中受到尊敬的公司,那麼就會立即通知三星(或其他任何公司)有個人或公司試圖向其出售域名,並提供有關域名所有者的全部信息,而這一程序實際上只需通過一次常規掃描就能觸發。